执行董事
黄兆强先生,自2022年3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并自2024年3月起获委任为主席。及自2022年1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投资委员会成员。黄先生于香港城市大学获得国际会计文学硕士学位及香港理工大学获得企业管治硕士学位。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黄先生于税务、会计、财务及审计方面以及于上市公司拥有多年资深经验。
朱燕燕女士,自2024年3月起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 朱女士,现为中国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号:1129)之执行董事、公司 秘书及财务总监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朱女士持有会计学学士学位及公司管治硕士学位。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及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之资深会员。朱女士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公司治理公会的资深会员。朱女士曾于一家国际会计师行及多家上市公司工作,累积逾20年丰富工作经验。
独立非执行董事
招伟安先生,自2009年6月起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亦身兼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丶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会主席。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招先生於会计及审计服务方面拥有逾10年专业经验。
杜振伟先生,自2023年4月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成员、审核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彼获得香港大学公共行政硕士学位。
杜先生,现为一间香港顾问公司之行政总裁,并为Auto Italia Holdings Limited(意达利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720)、绿心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4)及升柏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340)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该等公司均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杜先生自1974年起大部份职业生涯均于香港警队服务,于2011年退休前,彼晋升至助理处长(刑事),全面负责(其中包括)商 业 罪 案 调 查 科、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刑事情报科、财富调查科(打击洗钱)以及科技罪案调查科之政策设计及行动。杜先生在公私营界别具备丰富行政及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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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泰致力维持高水准企业管治。董事会相信,有效企业管治常规乃提升股东价值及保障股东权益之基础。因此,德泰已采纳有力企业管治常规,强调有效内部监控并对全体股东负责。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成立审核委员会,并制订其不时更新之书面职权范围,贯彻企管守则所载守则条文。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招伟安先生丶万国梁先生及商光祖先生组成,彼等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招伟安先生(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其中包括)检讨及监察本集团财务申报程序丶内部监控丶风险管理程序以及监察会计及财务申报资源是否足够。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已成立薪酬委员会,并制订其书面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由三名成员招伟安先生丶万国梁先生及商光祖先生组成,彼等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招伟安先生(担任薪酬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负责就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政策及结构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以及审阅彼等之薪酬组合。於达致其建议时,薪酬委员会於其认为合适时谘询主席及/或行政总裁,并考虑可比较公司所支付薪酬丶董事之技能丶知识丶所付出时间及职责等因素。
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已成立提名委员会,并制订其书面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招伟安先生丶万国梁先生及商光祖先生组成,彼等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招伟安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负责检讨董事会结构丶规模及组成;物色适合担任董事之候选人;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以及就任何建议委任或重选连任向董事会作出建议。
投资委员会
本公司已成立投资委员会并制定书面职权范围。投资委员会之成员须由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不少於两名成员组成,其中至少一名成员须为董事。
投资委员会负责(其中包括)行使董事会转授之权力,处理与本公司投资方面有关之任何事宜或事务,不时检讨投资表现,并就如何使用本公司资金提升本集团之投资回报向董事会提供意见,考虑丶批准及/或建议董事会就本公司之投资活动采取任何适当及必要之措施以及保留本公司资金之价值及/或实现资本增值。